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和規(guī)范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保障紅十字志愿服務和志愿者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以下簡稱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志使用辦法》(以下簡稱標志使用辦法)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紅十字志愿服務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由各級紅十字會組織和紅十字志愿者參與,完全自愿為社會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務的行為。
第三條 在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登記注冊,參加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不以獲得報酬為目的,以自己的時間、知識、技能、體能和資源,自愿為社會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務或者協(xié)助紅十字會工作的中國公民和海外人士,統(tǒng)稱為紅十字志愿者。
不足18歲的青少年參加紅十字志愿服務,應征得監(jiān)護人同意。
志愿服務時間每年累計達到20小時的志愿者,經申請即成為注冊紅十字志愿者。
第四條 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是各級紅十字會組建和領導,由紅十字志愿者組成從事志愿服務活動的組織。
第五條 紅十字志愿服務基地是指志愿者實踐紅十字志愿服務的場所。
第六條 各級紅十字會應重點組建應急救援、健康關懷、人道救助、捐獻造血干細胞、遺體捐獻、宣傳無償獻血、宣傳預防艾滋病、紅十字精神傳播、籌資勸募、海外服務等十個方面志愿服務隊;鼓勵在學校、社區(qū)、鄉(xiāng)村,企事業(yè)單位等社會工作領域,開展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建立紅十字志愿服務隊伍;鼓勵和支持組建其它領域和形式具有紅十字特色的志愿服務隊伍。
第二章 組 織
第七條 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工作委員會)由教育、衛(wèi)生、共青團等相關部門組成,遵照《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職責》(附件一)開展工作,負責對全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統(tǒng)籌規(guī)劃、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工作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和委員若干名、秘書長一名。
辦事機構設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事業(yè)發(fā)展部。
第八條 各級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的組成及職責,可參照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的組成辦法和《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職責》制定。
各級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同級紅十字會。
第九條 紅十字志愿服務基地建設要依托社會各類資源,在凸顯紅十字特色的基礎上,加大社會的參與面和覆蓋面。
第十條 各級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要根據(jù)服務對象的需求,向志愿者發(fā)布信息,提供服務崗位,落實好相關的保障措施。提倡具有相同服務意向和志趣愛好的志愿者,在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的指導下,組成相應領域的志愿服務隊,獨立自主地開展服務工作。
第三章 管 理
第十一條 招募。組織招募紅十字志愿者,應當明確招募對象和任務,公布志愿服務項目和志愿者的條件、數(shù)量和服務內容等,并對在志愿服務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風險作必要告知和說明。招募通知可通過媒體、網絡和其他有效方式發(fā)布。
第十二條 登記注冊。各級紅十字會應當做好志愿者的登記注冊工作(附件二)。
凡參與由團體單位組織或參加的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的個人,即成為紅十字志愿者。團體單位應填寫《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統(tǒng)計表》(附件三)對相關情況進行統(tǒng)計登記,并在所在地紅十字會備案,為志愿者配發(fā)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卡和服飾。
個人申請加入紅十字志愿者,應填寫《中國紅十字志愿者登記表》(附件四),對相關情況進行登記,并在所在地紅十字會備案,經縣級及以上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批準后,配發(fā)紅十字志愿者證、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卡和服飾,即成為紅十字志愿者。
志愿服務時間每年累計達到20小時的紅十字志愿者,應主動到所在地紅十字會進行申請成為注冊紅十字志愿者。
志愿者的統(tǒng)計工作,由各級紅十字會組織負責。
紅十字志愿者因學習、工作、生活等變化需要遷移、調動時,原駐地和遷入地紅十字會要辦理轉出(入)手續(xù)。
第十三條 紅十字志愿者的權利。
(一)獲得紅十字志愿服務的相關信息;
(二)獲得紅十字志愿服務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三)獲得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所需的教育和培訓;
(四)對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有退出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的自由;
(六)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十四條 紅十字志愿者的義務。
(一)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志愿提供人道服務,不計報酬;
(二)遵循紅十字運動宗旨,積極參與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
(三)履行志愿服務承諾,自覺維護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者的形象;
(四)保護在志愿服務活動過程中獲悉的他人隱私及其它依法保護的信息,自覺維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五)正確使用紅十字志愿者標識,妥善保管志愿者證;
(六)不得以志愿者身份從事營利或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的行為;
第十五條 紅十字志愿服務經費。
(一)申請政府的財政支持;
(二)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捐贈;
(三)紅十字志愿服務對象的資助;
(四)紅十字志愿者的資助;
(五)其他合法收入。
紅十字志愿服務經費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應當公開,并依法接受有關部門和志愿者監(jiān)督,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挪用志愿服務的經費。
第十六條 紅十字志愿者的注銷。凡具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紅十字志愿者,將由所在地紅十字會志愿服務組織注銷其志愿者資格,并報上級紅十字會備案。
(一)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章程和本管理辦法;
(二)未履行志愿服務義務,利用志愿者的身份從事營利或非法活動;
(三)向所在地紅十字會申請自愿退出。
第十七條 紅十字志愿者的日常管理。
(一)紅十字志愿者在參加志愿服務時,要統(tǒng)一配發(fā)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卡和服飾,并隨身攜帶紅十字志愿者證;在提供服務后,由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在中國紅十字志愿者證上登記志愿服務內容、時間等并蓋章,服務時間以小時為計量單位。
鼓勵各級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開展星級評定工作。
(二)各級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應建立志愿者的登記注冊管理制度,健全志愿服務檔案管理系統(tǒng),逐步實現(xiàn)網上登記和管理,促進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
(三)各級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可定期或在重大活動時,組織志愿者進行宣誓。
紅十字志愿者誓詞:我宣誓,我志愿成為一名中國紅十字志愿者,自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堅持紅十字運動七項基本原則,盡己所能,不計報酬,為幫助他人和服務社會而工作。
(四)各級紅十字會應當主動邀請志愿者骨干,參與紅十字會重大活動的研究和決策,充分發(fā)揮管理型志愿者和志愿者骨干的作用,積極探索志愿者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徑。
(五)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志愿者和志愿服務對象之間是自愿、平等的關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行要求志愿服務隊提供服務。
(六)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為志愿者安排的志愿服務活動,應當與志愿者的年齡、身體條件相適應,與紅十字志愿服務項目所要求的知識技能相適應。未經協(xié)商,不得安排志愿者從事超出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范圍的工作。
(七)在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過程中,由他人給紅十字志愿者造成傷害和損失,或紅十字志愿者給他人造成傷害和損失,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
第四章 培訓與獎勵
第十八條 紅十字志愿者培訓。紅十字志愿者培訓分基礎培訓、專業(yè)培訓和骨干培訓。基礎培訓教材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統(tǒng)一編寫,專業(yè)培訓教材大綱和骨干培訓教材大綱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相關業(yè)務部門負責編寫。省級紅十字會要根據(jù)總會專業(yè)培訓教材大綱和骨干培訓教材大綱,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編寫培訓教材。
骨干培訓和專業(yè)培訓由同級紅十字會負責組織實施。
基礎培訓由志愿服務組織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 表彰與獎勵。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將按照《中國紅十字志愿者表彰獎勵辦法》(附件五),在各省表彰的基礎上,每5年組織一次對全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縣級及以上紅十字會可根據(jù)實際,對其工作范圍的紅十字志愿服務先進集體及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第五章 保 障
第二十條 需要志愿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請,告知需要志愿服務事項的完整信息和潛在風險,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應當對志愿服務申請進行審查,及時予以答復,并提供相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保障措施。不能提供志愿服務的,應當給予說明。
第二十一條 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要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訓和物質、安全保障,在活動組織中要注意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積極探索和建立在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過程中,為志愿者提供意外事故的保險機制。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各級紅十字會可依據(jù)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訂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的修改、變更、解釋權屬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職責
一、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宣傳、貫徹紅十字會法、標志使用辦法和章程,傳播紅十字運動基本知識和國際人道法;
三、組織、指導各級紅十字會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開展志愿服務工作,定期召開委員會工作會議;
四、保持與各國紅十字會及國內相關單位的密切聯(lián)系、合作,及時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及存在的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五、收集與提供海內外志愿服務工作的相關信息,結合中國紅十字會實際,進行紅十字志愿服務理論研究;
六、開展國內外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的交流與合作;
七、定期對志愿服務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評估和表彰。
附件二:
中國紅十字志愿者登記注冊管理制度
一、紅十字志愿者登記注冊采取屬地、工作和業(yè)務領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方法。申請參加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的各界人士,可以通過所在地紅十字會、紅十字會基層組織及紅十字會網站申請登記。
二、凡參與由團體單位組織或參加的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的個人,即成為紅十字志愿者。團體單位應填寫《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統(tǒng)計表》對相關情況進行統(tǒng)計登記,并在所在地紅十字會備案,為志愿者配發(fā)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卡和服飾。
未經團體單位同意,各級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不得公開團體單位的信息。
三、個人申請加入紅十字志愿者,應填寫《中國紅十字志愿者登記表》,對相關情況進行登記,并在所在地紅十字會備案,經報縣及縣以上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批準后,配發(fā)紅十字志愿者證、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卡和服飾,即成為紅十字志愿者。
未經志愿者本人同意,各級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不得公開志愿者個人信息。
志愿服務時間每年累計達到20小時的志愿者,應主動到所在地紅十字會進行申請成為注冊紅十字志愿者。
志愿者的統(tǒng)計工作,由各級紅十字會組織負責。
四、中國紅十字志愿者證用于記錄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的時間、內容和所獲志愿服務榮譽。中國紅十字志愿者證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統(tǒng)一制作,由縣級以上紅十字會頒發(fā),全國通用。紅十字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后,紅十字會相關部門應在其證書上簽名登記,作為志愿者考核、獎勵的依據(jù)。
五、為便于全國紅十字志愿者的統(tǒng)一管理,志愿者登記后即獲得全國統(tǒng)一使用的登記號。登記號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統(tǒng)一制定編制規(guī)則,并由相關工作和業(yè)務領域部門進行管理,每名志愿者的登記號永久使用。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違法等情況而取消登記志愿者資格的,應注銷其登記號,被注銷號碼原則上不得重新使用。
六、各級紅十字會應逐步實現(xiàn)志愿者網上登記,減少管理程序,使志愿服務工作更加信息化和科學化。
七、志愿者可根據(jù)自身的專長、愛好選擇服務項目,并編入相關業(yè)務領域部門進行管理。各級紅十字會對新加入的志愿者進行專業(yè)技能培訓時,對于專業(yè)技能要求高的服務項目經培訓后達不到要求,應允許志愿者重新選擇其它服務項目。
附件三:
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統(tǒng)計
表一、 活動名稱:
二、 主要內容:
三、 主辦機構:
四、 活動日期:
五、 服務時數(shù):
六、 服務人數(shù):
序號 姓名 性別 年齡 單位(學校) 聯(lián)系電話 服務時數(shù)
填表人: 填表機構:
年 月 日
附件四:
中國紅十字志愿者登記表
Chinese Red Cross Volunteer Registration Form
登記號(Registration No.):
姓名:
Name 國籍:
Nationality
照片
Photo
性別:
Gender 出生年月:
Date of Birth
民族:
Ethnic Group 特長:
Skills
住址:
Address 郵編:
Zip Code
身份證號IDCardNo.:
(護照號Passport No.) 電子郵件:
E-mail
電話:
TelephoneNo. 移動電話:
Mobile
工作單位:
WorkUnit 教育程度:
Education
志愿服務項目(Areas of Interests)
□應急救援
Emergency Response □衛(wèi)生關懷
Health Care □人道救助
Humanitarian Aid □捐獻造血干細胞
Blood Stem Cell
□遺體捐獻
Body Donor Recruitment □宣傳無償獻血
Blood Donor Recruitment □宣傳預防艾滋病
HIV Prevention □紅十字精神傳播
Red Cross Dissemination
□籌資勸募
Fundraising □紅十字青少年
Red Cross Youth □社區(qū)服務
Community Service □海外服務
Oversea Service
□鄉(xiāng)村
Countryside □其他
Others
志愿服務時間(Working Time)
周一
MON 周二
TUE 周三
WED 周四
THU 周五
FRI 周六
SAT 周日
SUN 節(jié)假日
Public Holiday
上午A.M.
下午P.M.
晚上Night
紅十字志愿者誓詞(Volunteers’ Oath)
我宣誓,我志愿成為一名中國紅十字志愿者,自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堅持紅十字運動七項基本原則,盡己所能,不計報酬,為幫助他人和服務社會而工作。
It is my will to join the Red Cross volunteer team in China, observe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seven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the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Movement, work hard, without seeking personal benefit, to serve others and the society.
. 志愿者簽名Signature:
Date: 年 月 日
附件五:
中國紅十字志愿者表彰獎勵辦法
一、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根據(jù)志愿者服務時間和貢獻,設立一星至五星級志愿者獎勵和終生志愿者獎勵。志愿服務時間超過十年且累計時間超過1500小時、或累計時間超過3000小時的人員為終生志愿者,將獲得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頒發(fā)的紅十字勛章。
根據(jù)《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志愿者每年的服務時間基數(shù)為120小時(15個工作日)。
二、志愿者晉級原則。
1.每年達到服務時間基數(shù)的志愿者,按照逐年晉級方式給予晉級;
2.但在短期內投入大量時間參與志愿服務的志愿者,按照時間晉級方式給予晉級;
3.參與志愿服務時間多年,但因各種原因無法每年達到所要求的晉級服務時限,對多年的服務時間予以累計,按照累計晉級方式給予晉級。
4.逐年晉級、時間晉級和累計晉級均以晉級計算公式為基礎計算。
三、晉級計算公式
一星級:120小時;
二星級:一星級+120小時= 240小時;
三星級:二星級+120小時= 360小時;
四星級:三星級+120小時=480小時;
五星級:四星級+120小時= 600小時。
四、晉級程序。由縣級以上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提交晉級名單,附志愿服務記錄和證書,地市級以上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審核并發(fā)放星級證章。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負責頒發(fā)五星級獲獎人員獎章和終生志愿者的紅十字勛章。
五、表彰制度。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將每5年對全國在志愿服務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志愿者團體和個人進行一次表彰。